苍南男子拿同学信用卡恶意透支
2014年端午节期间,何某在路上开车的时候,巧遇久违的同学吴某。同学见同学,虽不会两眼泪汪汪,但也相见甚欢,更何况吴某还曾经在何某的企业里干过一段时间。攀谈中,吴某告诉何某用信用卡消费非常方便,何某觉得,这个可以有。于是当天就和吴某一起去银行办卡了。为了保证能办到信用卡,他们去了四家不同的银行。
坑人的地方来了,在填写申请材料的时候,吴某主动帮何某填写,何某只需要签个字就行。而且吴某说何某的住址是村里,只怕银行批下来的额度不会太高,吴某说自己的地址是镇上的,额度会高一点。何某一想也对,就同意写吴某家的地址了。第二联系人的号码写了何某的老婆,说起来何某的老婆也跟他俩是同学呢。
有三家银行批准发卡了,于是吴某陆续收到了三张信用卡。但吴某没有把卡给何某送去,而是偷偷开通了信用卡,在未取得何某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多次冒用何某的名义,持信用卡用于套现,消费金额共计人民币25300元未能偿还。
去年11月25日,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通知何某的老婆,说何某的信用卡出现逾期未还情况。得知情况后,何某吓了一跳,卡都没收到何来逾期不还,忙报了警,又把情况告诉了吴某。吴某一听说报警了,就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后其家属代为赔偿何某25720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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