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安全生产违法黑名单曝光 共18例
4月15日,深圳市安委会通报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其中涉及非法营运和储存危险化学品、违法施工、违法建筑、道路交通等方面问题。
市安委会指出,要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提高非法违法企业及其负责人违法成本,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
通报18例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
昨天,市安委会通报18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关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涉及危险化学品、工商贸企业、道路交通等7类违法行为,以期通过通报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1、此次通报的危险化学品方面执法典型案件共有5宗。
如杨某明无证非法经营氯甲酸乙酯、甲酰胺等危险化学品,光明新区安监局依法将杨某明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有关线索及证据材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检察机关已批捕杨某明并向法院起诉。
2、工商贸企业方面执法典型案件共有3宗。
3、消防安全方面执法典型案件共有3宗。
如温某河违规在出租屋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大煤气罐23瓶、中煤气罐43瓶、小煤气罐29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温某河处以行政拘留5日。
4、道路交通方面执法典型案件1宗。
5、特种设备方面执法典型案件共有2宗。
如深圳百仕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维护的47台电梯未经定期检验,仍被继续使用。罗湖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
6、建筑施工方面执法典型案件共有2宗。
7、违法建筑方面执法典型案件共有2宗。
第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月1日,市安委会已就第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据悉,此次共通报包括危险化学品、工商贸、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违法建筑等七大类共18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件。
此外,为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处罚的高压态势,市安委会继续通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关行政处罚典型案件。
市安委会指出,要迅速将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充分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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