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中考招生计划及范围
招生计划及范围
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及范围,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部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本省五年制高职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按广东省关于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及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指标生的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为40%,并与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并下达。指标生分配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名额具体分配办法按《深圳市2016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指标生分配方案》)执行。
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
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在5月27日-6月2日。普通生志愿填报办法与2015年相同。根据《指标生分配方案》,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并与普通生志愿填报同步进行。
市教育局强调,志愿应由考生本人按照志向和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学校不得限制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填报志愿工作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信息。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
录取批次和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招考办具体实施。部省属(含跨市)中职学校录取工作按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招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批次如下:
提前批:深圳艺术学校、深圳体育学校,各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
第一批:省一级普高,公办普高。
第二批:除第一批外的普高,本市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批:部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
凡已被上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学校的录取。录取以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各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中考单科等级成绩、中考六科原始总分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划定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比较顺序如下:(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3)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除体育、艺术特长生外,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须在b以上(含b),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即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历史)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
凡参加中考而未被所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第二次录取。
普通高中必须从参加2016年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第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类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以注册入学方式补录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结业)生; 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成人中专学校,可以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录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在深的务工人员、复转军人,户籍不限。其中在深务工人员凭户口簿或身份证(非深圳户籍的还须凭居住证)直接到有关学校报名。学校按规定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并把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招考部门备案。
信息首发:2016深圳中考招生计划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