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城设“债转股” 相关投资人超4000
14年底,融资方相关产品不能兑付,融资城在宣称上市背景下,劝使相关投资者将债权置换成收益权。
近日,深圳警方通报,深圳南山警方对融资城网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深圳聚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实施了查封、冻结、扣押。
融资城债转股
注册于2009年3月27日的融资城平台运营公司深圳市融资城网络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下称融资城),在被投资人实名举报近十个月后,终于被深圳警方依法立案侦查。
界面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最新获悉,深圳警方已带走的共计12名融资城高管包括其实际控制人董鸣、融资中心总经理王文乐、事业19部总经理李鸣翔、融资城事业部总经理李学科等。不过,南山警方尚未证实此消息的准确性。
融资城自称为致力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资源资金监管技术系统平台。作为一家典型的投融资公司,其涉嫌违法的行为中,既有涉嫌自建资金池、夸大项目规模、资金管理不规范等典型行为,又开发了在没有任何担保条件下,通过在合同中设置资产回购、债转股,涉嫌非法公开发行证券等一系列的“新骗局”。
据多位相关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介绍,融资城上的融资项目平均年化收益率高达20%,目前平台待收余额约19亿元。其平台上的项目多数没有担保人,之所以能够引来近千名活跃大客户的原因在于:在协议条款中有“资产回购”约定。
一位投资人透露,当时融资城发行一款“融资包”的债权类投资产品,投资人在融资城上把钱借给融资方,当产品投资期限6个月结束时,融资方将以年化20%的利率连本带息返还给投资人,若该款产品未能由融资方还复本息则由聚盛资产全部回购。正是因为该条款的存在,投资人才最终选择了该产品。
界面新闻记者查阅工商资料发现,有的融资项目与融资平台、承若回购方还存在关联。工商资料显示,龙王湖项目方法人林钰婷与融资平台融资城、回购方聚盛资产共同的股东国中资产均为同一法人。
至2014年8月,由于融资方维纳斯项目和三门岛项目分别出现1亿元坏账,相关产品则出现了不能兑付本息的情况,但聚盛资产并没有按约定进行回购,而是在宣称上市的背景下,开始劝使相关投资者将债权产品置换成融资城收益权。(融资包相关产品类似资金池,实际融资不一定有对应项目,而相关置换则类似于债转股)
2013年底,融资城向投资人宣称即将在美国上市,并发行首期价格为每份10元的融资城现金权益,此后权益发行定价涨至19元。
同时由聚盛资产承诺于2015年6月30日前最终以20元回购。融资城前员工申敏(化名)介绍,该产品第一期便融资6亿元,若按最高发行价每份权益19元计算,则至少发行31578947份权益,目前还有总计4亿元的权益未能回购。
一名举报人在举报信中也称,截至2014年12月底现金权益封盘为止,发行价格达每份19元。整个现金权益发行规模达5亿-6亿元,权益持有人超过4000人。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仇仲凯律师认为,以上情况可以认定为非法公开发行证券。根据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累计向超过200人特定对象发行均被认定为公开发行证券。而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定相关条件,并依法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据百度百科资料显示,融资城网络已有50余万投融资网主,2013年平台成交300亿元;2014年8月,平台融资项目出现坏账,承诺回购方亦未回购;2015年3月开始有投资人陆续举报融资城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问题;2015年11月19日,深圳警方正式受理融资城案件;2016年1月18日深圳南山警方对融资城及其关联公司进行立案侦查。
据知情人透露,截至目前,举报人目前至少达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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