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穗花园龙泽苑公租房终审名单公示 3月18日起选房
深圳金穗花园、龙泽苑公共租赁住房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已公示,公示期为1月21日至1月27日。市民可登录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市住建局网站、市租赁中心网站查看合格家庭具体信息。选房签约将于3月18日至3月29日连续12天(含周末),在莲花大厦举行。
金穗花园龙泽苑公租房终审合格名单公示
金穗花园、龙泽苑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初审结果已于2015年12月31日完成公示。初审合格家庭7649户,经复核,终审合格家庭7529户。
从2016年1月21日至1月27日,金穗花园龙泽苑公租房终审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如果对公示名单存在异议,可以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信访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此外,选房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至3月29日连续12天(含周末)。
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二)合格家庭中正在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如在本项目选房前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取消本项目选房资格。
(三)初审合格家庭中已选定宝安区住宅局、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公共租赁住房的,无论是否签订租赁合同,均不纳入本次终审合格名单。
(四)签订租赁合同时,申请人已婚(包括离异、丧偶)或未婚生育的,需提交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
(五)合格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六)选房期间,每天22时前将在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zulin.cn)公布剩余房源情况,请关注次日可选的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情况。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及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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