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拿5亿鼓励社会捐赠高校 资金优先用于贫困生
深圳拟每年拿5亿鼓励社会捐赠高校!对于通过市财政奖励的配比资金,将优先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毕业生就业、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等支出。目前该《深圳市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报请市政府批准。
深圳将每年拿出5亿元资金,对接受社会捐助的深圳高校进行资金配比奖励!
但是,有关高校单笔数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货币捐赠资金,才可以按照政策享受市财政配比资金。
而且,对于通过市财政奖励的配比资金,将优先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毕业生就业、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等支出。
深圳拿5亿元鼓励社会捐赠高校
随着中山大学在深圳设立分校获批,近年来,深圳高等教育步入高速发展阶段。近日,据深圳市财政委获悉,为鼓励社会各界捐赠深圳普通高等学校,拓宽高校筹资渠道,财政委会同市教育局制定了《深圳市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近日已报请市政府批准。
据悉,根据《暂行办法》,深圳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人民币5亿元配比资金,对深圳高校接受社会捐赠收入给予奖励补助。该政策适用于在我市办学的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市属高校、中外合作高校,以及部属高校、省属(含外省)高等学校在我市举办的全日制办学机构(含分校、独立学院、二级学院等)。
配比资金由3亿提高至5亿
而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也可谓“怀胎十月”,从征求意见稿到最终发布也经历了数次修改。早在2015年3月,深圳市财政委就参照《中央级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草拟了深圳本地的类似政策,并向社会及相关政府单位征求意见。
该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曾每年拟安排3亿元配比资金用于深圳高校接受社会捐赠收入的奖励补助,按照“年度总量控制,高校分年申请,逐校核定”的原则安排。不过,根据财政委近日通报,出于对深圳高等教育的重视,这一资金已经由3亿元提升至5亿元。
高校单笔捐赠需过百万元
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各高校需对上年接受的捐赠收入情况,按规定提交配比资金申请,然后报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再报至市财政部门。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捐赠收入,将采取分档按比例核定的方式,各高校所获配比资金需实行上限控制。
据财政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高校单笔数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货币捐赠资金,才可以按照政策享受市财政配比资金。其中,年度获得捐赠单笔数额在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财政将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比,即高校单笔获得上述范围内的一定数额捐赠,市财政将按照同等额度进行配比奖励。此外,年度获得捐赠单笔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超出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0.5的比例配比。若深圳高校年度捐赠收入总配比资金超过5亿元时,以5亿元为上限,根据各深圳高校配比资金的权重按比例进行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该暂行办法认定的捐赠收入,仅限于深圳高校上年度接受的实际到账的货币资金,高校接受的仪器设备、建筑物、书画等实物捐赠,未变现股票、股权,以及长期设立的奖学金、基金运作利息等投资收入,均不包括在内。
配比资金优先用于贫困生
对于通过市财政奖励的配比资金,《暂行办法》制定部门也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措施。据介绍,按照规定,深圳高校一旦获得配比资金,须将该资金纳入预算,并建立预算执行责任人制度,加快配比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对于执行进度缓慢的高校,相应核减下年度配比资金数额。与此同时,深圳高校也需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财政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配比资金将优先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毕业生就业、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等支出。同时,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教职工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办公经费等。
不过,高校申请配比资金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即捐赠收入来源必须合法,同时要具有真实的捐赠数额及用途,具有明确的使用项目。
高校如何申请配比资金?
按照《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高校若想获得配比资金,首先需向市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的书面报告,并提供捐赠收入的必要证明资料以及具体的支出项目预算等材料。
市教育主管部门对深圳高校申请报告、证明资料以及支出预算等材料进行审核后,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最后,市财政部门将对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安排配比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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