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款违规“理财”金额超过20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国各地纪检、审计系统查处的公款违规“理财”金额超过20亿元。这其中,不乏因判断、处置不当令公款损失的情形。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官员、财务人员挪用财政资金等公款,用于炒股、放贷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国各地纪检、审计系统查处的公款违规“理财”金额超过20亿元。这其中,不乏因判断、处置不当令公款损失的情形。
通常情况下,公款有着特定的用途。一些人挪用公款进行投资理财活动,不仅属中饱私囊,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更重要的是,它极易延压资金,形成风险。若真如此,不免伤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利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职能的到位履行,不利于民生改善。
正基于此,我国对于公款使用与管理有着严格明确的规定,诸如绝不允许挪用公款进行所谓的理财。无论公款理财是否保值、收益多少、去向如何,只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营利,均涉嫌违法犯罪。即便获得单位内部批准,违规使用公款尤其是财政专项资金理财,也属于违反财经纪律,相关人员也要被问责。
据悉,针对财政资金使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这样做固然能起到亡羊补牢、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但显然,仅凭财政部门的努力仍嫌不够,还需多方力量的通力协作,各商业银行绝不能袖手旁观。借助于商业银行力量防范公款违规理财,其着力点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在于把好理财资金“入口”关;其二,在于切实加强理财资金的风险评估。
从把好理财资金的“入口”关来说,银行对于客户购买本行的理财产品资金,要做好必要的筛查。公款违规理财的伎俩之一,就是不法公职人员借助下属企业“瞒天过海”,利用下属企业或机构的独立账户,转入财政资金后由其代办各类理财。目前,各银行肩负反洗钱的社会职责,对于异常客户及其资金使用情况,积累了一定的识辨经验,在制度与技术上有着相对完善的应对举措。如果银行对于可疑客户尤其是对公客户多留点心,对于数额巨大的理财资金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制度、技术监控措施,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事先防范,使部分违规公款无缘进入理财领域。同时,此种严密的防范举措也可威慑一些心存非分之想的公职人员,使之“不能为”、“不敢为”。
从切实加强理财资金的风险评估来说,商业银行要认真守好风险评级底线。根据监管要求,银行应该对购买其理财产品的客户状况开展风险评级,客户风险评级结果与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匹配。如此监管要求,主要是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也可防止银行在诉讼中被判定担责。如果商业银行在营销理财产品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审慎操作,那么,即便有违规公款在事前未被准确识辨,在侥幸进入理财环节后,也有条件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最大限度地防止公款受损。
信息首发:银行公款违规“理财”金额超过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