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深圳标准标识最高罚50万 建立深圳标准六大制
国内针对宏观质量管理的首部法规——《深圳(www.szxxg.com)经济特区质量促进条例(草案)》昨天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首次提请审议。《条例(草案)》提出建立深圳(www.szxxg.com)标准标识制度,以发挥标准对质量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也意味着,今后判断产品质量好不好,深圳(www.szxxg.com)市民有望通过一个简单的标准——是否贴有“深圳(www.szxxg.com)标准”标识。
●建立深圳(www.szxxg.com)质量指数并纳入地方统计
自2010年首次提出深圳(www.szxxg.com)质量以来,我市的质量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此次立法是建设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完善深圳(www.szxxg.com)质量政策体系,为新时期质量建设提供法制保障的需要。
《条例(草案)》采用“大质量”的概念,包括经济、社会、城市、文化、生态和政府服务等领域的质量。同时,明确了深圳(www.szxxg.com)质量和深圳(www.szxxg.com)标准之间的关系,提出深圳(www.szxxg.com)质量应当以国际一流标准为标杆,加快构建覆盖深圳(www.szxxg.com)发展各领域的多层次、高水平的深圳(www.szxxg.com)标准体系,推动深圳(www.szxxg.com)标准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在若干重点领域成为国际标准引领者。
《条例(草案)》专章提出了一系列深圳(www.szxxg.com)质量建设的保障措施,包括:建立深圳(www.szxxg.com)质量大数据平台并实现互联互通;完善以市长质量奖为重点的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和完善深圳(www.szxxg.com)质量指数,将核心指标纳入地方统计,建立测评和发布制度;建立深圳(www.szxxg.com)质量发展报告制度,分析深圳(www.szxxg.com)质量发展现状、问题,研究对策,提出建议并定期发布等。
●建立深圳(www.szxxg.com)标准六大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与质量的引领作用,《条例(草案)》提出完善深圳(www.szxxg.com)标准工作体系,并建立六大制度,包括深圳(www.szxxg.com)团体标准管理制度、深圳(www.szxxg.com)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制度、深圳(www.szxxg.com)标准先进性评价制度、深圳(www.szxxg.com)标准认证制度、深圳(www.szxxg.com)标准标识制度和深圳(www.szxxg.com)标准监督检查制度,实现标准、质量、品牌、信誉相衔接以及政府、社会组织、技术机构和消费者相衔接的质量促进工作体系。
《条例(草案)》明确深圳(www.szxxg.com)标准标识是企业通过自我公开声明,并经过标准的先进性评价、认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符合深圳(www.szxxg.com)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的认证标志。取得深圳(www.szxxg.com)标准标识的企业对产品和经营性服务符合深圳(www.szxxg.com)标准承担主体责任,参与标准先进性评价、认证等活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相应的技术服务责任。
“深圳(www.szxxg.com)标准”一旦形成便要严格执行并且不能乱用其标识。《条例(草案)》规定,产品、建设工程或者经营性服务获得深圳(www.szxxg.com)标准认证后不符合深圳(www.szxxg.com)标准要求而使用深圳(www.szxxg.com)标准标识的,将处5万至2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被撤销认证证书。如果未经深圳(www.szxxg.com)标准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深圳(www.szxxg.com)标准标识的,将处10万至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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