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起实施拉链式通行 过渡期间新增点位暂不处罚
“未来我们将采取八项措施全面推进拉链式通行。”丁岩冰介绍称,其中最主要措施是今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拉链式通行。“12月15日至12月31日为全市拉链通行过渡期,我们对于在新增点位发生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驾驶人将进行警示教育,2016年1月1日起正式进行处罚。”丁岩冰告诉记者,只要在符合交替通行条件的路段(包括因事故、拥堵导致道路收窄的路口)未按要求实施交替通行的,无论该路口是否施划了交替通行的标志标线,深圳(www.szxxg.com)交警都将依据《深圳(www.szxxg.com)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未按照交替通行规则行驶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除此之外,深圳(www.szxxg.com)交警还将推行全市经营性停车场内部交替通行措施。从明日起,深圳(www.szxxg.com)交警还开始对全市经营性停车场进行巡查,也欢迎市民积极举报,对不按要求进行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交警将依据《深圳(www.szxxg.com)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和《深圳(www.szxxg.com)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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