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如遭破坏 离任干部将被追责
[摘要]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
据新华社11月9日消息,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审计署副审计长陈尘肇就此介绍说,2015年至2016年审计署将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审计涉及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
2018年建经常性审计制度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期间,审计对象主要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
《方案》明确,试点将根据各地主体功能区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结合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特点,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陈尘肇介绍说,在审计中,一方面,要揭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风险隐患,推动及时解决;另一方面还要强化问责,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按计划,2015年至2016年审计署组织实施试点,地方审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试点项目。2017年,审计署将统一组织全国试点,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暂行规定,从2018年开始,将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
据了解,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首次提出,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将建环境损害终身追责制
有审计系统工作人员向南都指出,此前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也会涉及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情况,现在将其作为离任审计的一项内容,也就意味着将建立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终身追究制,这将让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重大决定时充分考虑生态因素,“也就是说,唯G D P论英雄的时代已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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