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发出“最后通牒” 退休厅官仍拒回国
因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归个人使用,违规报销16万多元费用等,已退休3年多的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被省纪委调查组通过越洋电话,要求其回国接受调查。但刘富才以自己未严重违纪、身体有病不能坐长途飞机等理由,拒不回国。近日,省纪委通报,决定给予刘富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省纪委、省监察厅《广东党风》杂志近日披露了刘富才案件细节。
未报告组织擅自出国
以有病为由1年多不归
今年7月2日,省纪委调查组负责人拨出了一通越洋电话。电话线的另一头,是拥有43年党龄,现已退休3年多的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面对省纪委下达的“最后通牒”,他自称“反反复复地在脑海中过滤,真找不到有什么严重违纪的事情”,并一再以身体不佳、不能坐长途飞机为由拒绝归国配合案件调查。
“你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按组织要求执行,这是党性的体现。”调查组负责人强调。然而,在随后10天的要求期限内,省纪委始终没有等到刘富才的幡然醒悟。
刘富才于2014年4月25日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此后,省国资委多次致电要求其回国说明情况,刘富才以身体有病为由长达1年多不归。今年7月,纪检监察机关致电刘富才,宣布省纪委对其立案决定,并明确要求其按期回国接受组织调查,刘富才仍不回国,拒不配合组织调查。
经查,刘富才于2008年7月授意下属企业划拨90万元购买日产豪华越野车一辆,长期归个人使用,直到2013年2月才将车归还该企业;2008年8月至2013年2月,刘富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16多万元,在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报销。这些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日前,经省纪委、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刘富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不管是否退休、身在何处都一查到底”
《广东党风》文章称,刘富才案的查处,释放了一个信号: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涉及到谁,不管职务高低、党龄长短、是否退休、身在何处,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刘富才心无组织、目无纪律、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人在哪里、做什么、组织上不了解、不掌握,即使有事要找他也众里寻他千百度,颇费周折,带来了党员脱管、纪律空转的严重后果。“纪纲一废,何事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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