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申请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为维护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10月23日,市住建局出台《办法》。《办法》规定,经适房权利人提出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申请并被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后,在《经济适用住房增值收益缴纳通知书》有效期内,如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对查询到的经适房市场评估价格有异议,可以持有关证据材料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市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提供查询价的评估机构和申请人委托的房地产评机构共同进行复核。
经双方复核后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应采用原查询价的,由申请人委托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免费重新出具评估报告并负责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如复核后一致认为查询价需要进行调整的,由查询价的评估机构免费重新出具复核后查询价的评估报告,并据此计算应缴增值收益。
经双方复核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委托市不动产估价协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委托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技术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确定经适房市场评估价格,并据此计算应缴增值收益。
《办法》明确规定,当最终确定的经适房市场评估价格低于原查询的市场评估价格时,鉴定费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承担。当最终确定的经适房市场评估价格高于原查询的市场评估价格时,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经适房绿转红)网上申请系统上线
8月下旬,深圳(www.szxxg.com)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经适房绿转红)网上申请系统现已正式上线,符合《深圳(www.szxxg.com)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即2008年1月18日以后,深圳(www.szxxg.com)市、区两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开发建设单位与低收入家庭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家庭可以在“住房保障”全流程服务页面点击“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已注册用户可以点击“住房保障”全流程服务页面的“经适房绿转换红”进入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0755—83207144
信息首发:深圳逾2000家庭申请经适房完全产权 281户申请获批复(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