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被扣25年 警方答复村民:别追究的太厉害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5年前,湖南省临湘市白羊田镇村民潘泽黄的家中,遭遇了一场“洗劫”,因为被举报倒卖文物,潘泽黄家里的100多件藏品,甚至包括他给儿子的10元压岁钱,都被临湘市公安局扣押,后转至临湘市博物馆保管。
10元的压岁钱,其实25年前这是一个特别大的票子,实际上,这些藏品中目前只确定一件玉笔筒是被列入国家三级保护的文物,而包括压岁钱在内的其他物品被扣押后,至今都还没有归还。那么警方为什么要扣押这些物品?
25年前,潘新明只有8岁,他记得村里1分钱可以买两块糖,那一年,以收废品为生的父亲给他了10元压岁钱。1990年9月25日,临湘市(当时为临湘县)公安局的四名办案民警来到他家中,将包括10元压岁钱在内的100多件物品带走,“家里面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抄走了”,他父亲记得当时民警并未出示有关证件,“就把我家里给端了。”
潘新明介绍说,父亲潘泽黄今年68岁,1976年因工负伤残疾后以收废品为生。期间,潘泽黄收到了不少有收藏价值的物品。1987年,潘泽黄收到一个玉笔筒,同村的村民易大荣提出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但潘泽黄并未同意,易大荣去公安局举报潘泽黄倒卖文物。
公安机关洗劫式的扣押,让本就困难的家庭一贫如洗,潘新明说,父亲为此“讨了25年”,直到今年父亲给他看了公安出具的一份扣押物品清单,事情才有了转机。清单显示扣押的物品包括罍缸、陶狮子、铜钱、玉笔筒等,也有钢笔架、竹笔筒、压岁钱等,共计31种合计130余件,清单上写有搜查人王一文、见证人李建华、被搜查人潘泽黄。潘新明说,这些藏品都是父亲在收废品时收集的,用农村里糯米做的糖糕跟别人换的,或者用不多的钱进行收购,大多是一些没有年份的物件,如果有文物一定上交国家。
今年10月13日,潘泽黄终于收到了临湘市公安局出具的答复意见书,称该局党委高度重视,经调查,公安局扣押物品的情况属实,因被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及对被扣押物品的管理权限,王一文等工作人员于1990年10月27日将这批物品移交给了临湘市博物馆。潘新明告诉记者,临湘市博物馆并未告知他们这批物品放在哪里,他们自己到博物馆去看,也没看到这些东西。
临湘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宇良此前回复媒体时说,在扣押物品中,有一只玉笔筒是列入国家三级保护的文物,目前因年代久远,藏品也已移交博物馆,临湘市公安局也不再对潘泽黄被举报倒卖文物一事进行调查。既然是案子不查了,大部分藏物又不属于文物,那么为什么不把东西退还呢?
潘新明表示,当年其父亲并未倒卖文物,如果收藏品中有国家保护文物,他们愿意上交,但其他不属于文物的藏品为何不予退还?临湘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宇良今天上午并未给予正面答复,只让记者去找宣传部门,称自己不接受采访,随即挂断了电话。
这些藏品现在还在不在临湘市博物馆?临湘市博物馆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临湘市宣传部、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调查组,新闻采访事宜具体由宣传部负责。
但截至发稿,临湘市委宣传部部长李孟阳和副部长汤四维的电话均无人接听,二人也并没回复记者的信息。万利村村委会主任潘泽华一直在帮着讨要除文物之外的被扣押物品,他今天上午跟临湘市的一位副市长、临湘市政法委、纪委、法制办、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沟通,潘泽华告诉记者,有关部门承认执法过程中的确存在问题,现在这批物品仍在临湘市博物馆保管,承诺该退还的退还,如果确实属于国家保护文物,需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办理。潘泽华说,事件中公安机关违规执法的有两点,一是办案没有搜查令,二是将物品转交给博物馆也没有征求当事人的同意。潘泽华告诉记者,临湘市有关部门承诺本周四前将物品按规定退还,但也希望对当事人对违规办案民警的“不要追究得太厉害”:“至于个人的问题,公安局给我的答复就是安慰我们,叫我们不要追究的太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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