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1月起并道路口司机加塞将被罚300元
据深圳(www.szxxg.com)交警,从下个月(11月)起,交警部门将在首批40个交替通行路口进行执法,对加塞者罚300元。
早在2013年底,深圳(www.szxxg.com)就开始提倡“拉链式”交替通行,并对市内多个重要路口进行了改造及试点。据深圳(www.szxxg.com)交警部门,从下个月(11月)起,交警部门将在首批40个交替通行路口进行执法,对加塞者罚300元。
2013年年底,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选定部分存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试点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的模式,并相继推出四套方案通过媒体向市民广泛征求意见。最终,通过票选,在一些路口设置了相关标志牌,倡导市民“拉链式”通行。
何为“拉链式”交替通行
“拉链式”交替通行是国际通行惯例,即在两车道并一车道出现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左边通过一辆车,右边通过一辆车,这样“拉链式”左右依次通行,是保证所有车辆公平享有通行权利最有效的方式。
现状:并道路口难见“拉链式”通行 “技术型”司机多“霸道”加塞
在交替通行路口,虽然设置有特殊标识标牌,地面上还有清晰的交替通行标线,但是要想在高峰期通过这些路口,礼让者往往反被插队,大巴、的士随意加塞。
北环大道辅道西往东彩田村路段一到下班高峰就堵得动弹不得。抢道、加塞等现象屡屡发生,很多车好不容易挤出辅道,又会遇到北环大道排队上北环彩田立交的车流,不得不再次加入拼抢行列,可谓险象环生。
大巴和一些的士司机是市民公认的“技术型”司机,往往也是加塞专业户。“很多大巴司机很厉害,总是硬挤进来,我总是会让的,但经常是让了一辆,后面的车就一辆接一辆地跟上来,排在自己后面的车还要直按喇叭抗议。”
对策:不遵守“拉链式”交替通行罚款3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法依次交替通行。”
于2014年10月获深圳(www.szxxg.com)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相关决定中对“拉链式”交替通行有明文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即俗称的‘拉链式’通行,对局部交通节点减少事故、消除隐患、提高通行效率等具有良好的效果,也有助于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水平。”新版《深圳(www.szxxg.com)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增加规定,对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300元罚款。
今年交警对全市符合上述交替通行情况的路口进行了详细勘查和系统调研,筛选出首批40个路口作为本次的执法试点,目前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布置完毕。据悉,针对不同的路口,有相应的车道变换指引,相关具体细则有望今天对外公布。
此外,至本月底设立为期20天的集中宣传过渡期,过渡期内,在全市交替通行路口安排警力固定值守,引导车主交替通行,对违反交替通行的驾驶者一律进行警告,不予处罚。而从11月2日起,交警将依托电子警察视频抓拍的方式,综合判定违法行为,实施3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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