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扣押日本女性间谍 中国5月已扣押2名疑从事间谍日本人
日本时事通讯社10日报道,中国上海市内疑似从事间谍活动的日本人被捕。
日本官房长官否认对外派遣间谍
报道称,据相关者透露,疑似从事间谍活动的是一名日本女性,6月已被扣押。中国5月已扣押2名疑似从事间谍活动的日本人。在中国的日本人因涉嫌间谍犯罪而相继被捕的情况实属罕见。
据报道,该日本女子被扣押的具体原因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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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官房长官:疑似间谍被中国逮捕的日本人是平民
据日本《朝日新闻》9月30日报道,两名在中国境内疑似从事间谍活动的日本人被中国国家安全部门逮捕。中国外交部也于30日证实此消息,并表示有关情况已向日方进行了通报。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10月1日报道,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称两名日本人5月起在分别在中国浙江省和辽宁省被拘。据日本政府相关人士透露,这两人分别为家住神奈川县的55岁男性和家住爱知县的51岁男性。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时对于此次事件说道:“中方有关部门依法逮捕2名在华从事间谍活动的日本籍嫌疑人。有关情况已向日方进行了通报。”
菅义伟透露在5月得到了中方的通报,称被捕的两人并非政府机关人员,是民间人士。
据BBC援引消息人士透露,被捕的其中一名男子今年5月在中国浙江省温州市疑似军事设施的附近被逮捕。
其他消息人士透露,另一名被捕男子是在靠近中国与朝鲜边境的辽宁省丹东附近被逮捕的。
菅义伟表示“正从保护国民的角度出发适当应对”。针对是否曾向中国派出间谍的提问,他强调“日本绝没有做过那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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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间谍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间谍行为,即构成本罪。
犯本条所规定之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是指虽然参加间谍组织,但未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但所实施的间谍行为,确属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等。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所谓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是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进行破坏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致使我方遭受特别严重损失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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