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政策调整
深圳(www.szxxg.com)市交委从配置比例,配置方式等方面对深圳(www.szxxg.com)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政策做出调整,将划出4000个指标用于汽车租赁。
为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市交委联合市发改委近日对我市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工作进行了调整。
一、配置比例调整
1、划出4000个指标专项用于汽车租赁
截至8月底实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3413个,第8、9、10、11期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总数16587个。其中待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中将划出4000个指标,专项用于汽车租赁;剩余12587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再配置给单位和个人。
2、按照单位、个人实际有效申请数量同比值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即动态调整)
例如:假设第8期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单位申请编码数为2000个,个人申请编码数为10000个,则单位和个人的有效申请比值为1:5,按照该比例将12587个指标配置给单位和个人。
二、配置方式调整
1、每期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数为上一期剩余指标数
例如:单位和个人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第8期配置数为12587个,从第9期开始,每期配置数为上一期剩余指标数。
三、租赁企业申请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调整
2015年待配置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有专项的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2.申请条件和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不受纳税额、投资额限制;
3.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有效期统一规定至2015年12月31日。
汽车租赁企业在申请汽车租赁专项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同时,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此时的申请条件和可获得的申请编码数要受纳税额和投资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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