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放宽电动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 一人可拥有两辆车
因电动汽车增量指标剩余较多,深圳市交委放宽电动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个人名下有1辆车的,还可以再申请1个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8月9日,深圳市交委和市发改委联合举行《调整电动小汽车指标调控政策》的新闻发布会,据悉,深圳将对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政策进行调整,个人名下有1辆车的,还可以再申请1个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该政策将于第7期指标摇号前实施。
政策调整原因:电动车增量指标剩余较多
从第一期到第六期的指标,每期都有大量电动车指标剩余,其中第1期剩余指标1746个,第2期剩余3795个,第3期剩余5747个,第4期剩余7148个,第5期剩余8435个,第6期剩余9521个。
同时也是鼓励市民购买使用电动小汽车,以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一车户”可再申请一个电动汽车增量指标
新的规定明确: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申请1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1、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2、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指标,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以后个人的申请编码变为1+1,即如果你名下已经有一辆车,根据调整后的政策,即便名下有1辆车了,你还是可以申请新增1个编码,但是这个编码只能用于申请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单位电动车指标申请编码增加1个
单位申请电动小汽车增量政策也有调整。新规定明确,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单位,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在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确定规则计算的申请编码数量基础上,可以增加1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编码。
可单独申请电动车更新指标
此外,针对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政策,这次也做出了调整。此前规定,个人名下有2辆以上小汽车的,只有1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调整后的政策变为,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购买的电动小汽车,可以申请电动小汽车更新指标;如名下还有其他登记在本市的小汽车,该部分小汽车只有1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
怎样申请?
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5日0时至8月18日24时,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xqctk.sztb.gov.cn/)报名,具体操作指引将于8月15日0时在调控系统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资格审核
2015年8月19日0时至8月22日24时为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结果自2015年8月23日起公布,申请人凭账号登录调控系统查询。
申请人对申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纳入下一期指标配置。
本次公告事项的时间安排仅适用于2015年第7期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符合《通知》要求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人,此后的指标申请、资格审核等按《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
1.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2.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指标,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即个人的申请编码为1+1,新增的1个编码只能用于申请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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