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职称别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有21家
2015年度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已经启动,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三类,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目前已通过市人社局备案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有21家。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业资格再注册,应将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重要条件。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三类,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为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2天或12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开展相关实践活动以及接受远程教育,均可视为参加专业科目及个人选修科目继续教育。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科研获得专利、出版专着、发表论文等均可以按规定计算或折算专业科目及个人选修科目继续教育学时。
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施教机构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都需要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jxjy/),登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审核认定继续教育记录,打印继续教育证书。
据了解,目前我市通过市人社局备案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有21家,其中有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深圳市职协培训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深圳市统计信息培训中心、深圳市档案信息管理培训中心、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深圳大学师范学院、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培训中心、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深圳市版权协会、深圳市机械行业协会、深圳市深水水务职业培训中心、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培训中心等。
信息首发:晋升职称别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有2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