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引进毕业生可申请租房补贴
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该局对今年第一季度市本级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拟发放名单共500多人进行了公示。据了解,今年1月1日后由我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可以申请发放租房补贴,标准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
申请租房补贴要符合3个条件
2015年起,我市将租房补贴范围扩展到应届毕业生、新调入在职人才和新引进归国留学人员。申请租房补贴要符合3个条件:
一、学历条件:本科以上;
二、年龄条件:新招调在职人才应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三、发放条件: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续发租房补贴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同时累计在深缴满3个月养老保险。
办理流程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在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按要求填报申办信息即可,无需提交任何申请材料,也不用到现场办理。
具体申请程序为:
一、申请人登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补贴系统将从各人才引进系统及社保系统提取个人信息并校检;
二、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每季度的首个工作日汇总上一季度申请名单;
三、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送市公安、市住建部门核查户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情况等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审核首发申请,符合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申请未通过审核且仍在引进一年内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四、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50%补贴。首次补贴发放半年后,经审核申请人户籍仍在本市、未正在租住公租房且已累计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剩余补贴,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发放剩余补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申请人需认真阅读申报信息系统中提供的《申请指南》,按要求进行实名注册和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因集中申报人数较多,如遇网络堵塞,请选择其他空闲时段网上申报。
申请时间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有时限,为《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以及《招、调通知》等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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