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构项目集资诈骗2.48亿 被判处无期徒刑
广州一私企老板黎启雄为了弥补资金缺口,虚构投资海角红楼酒店的高级养老院和别墅等项目,以高息为承诺向32名被害人借款逾2.48亿元。然而,这种 拆东墙补西墙 的做法难以为继,黎启雄为躲债逃往缅甸,最终被缅甸警方抓获、移交中方。昨日,广州中院对黎启雄案一审宣判,黎启雄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他的妻子沈文卿则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2年3个月。
文/广州日报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马英
指控:黎启雄与沈文卿夫妇被控两宗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
买入公司:2007年1月,以2.8万元购得原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元的广州市天河 齐利公司 。
更名 登记 :2008年4月,将齐利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市 雄启公司 。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将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增资至1000万元,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诈骗罪
2008年1月至2010年11月
虚构投资:虚构广州海角红楼酒店的高级养老院、别墅等项目以及江西省宜春市公路局施工设备租赁等项目。
高息 筹资 :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每月4%至15%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重复使用抵押物、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作担保等方法骗得林焕坚等37名被害人的借款共计2.6979亿元。
挥霍一空:除向被害人支付利息人民币2214万余元外,其余款项均被二被告人用于购房、购车等挥霍一空。
黎启雄今年53岁,沈文卿与他同岁,两人都有高中文化,是土生土长的广州人。广州市检察院指控了黎启雄和沈文卿两宗罪。
其中一宗是虚报注册资本罪。指控称,2007年1月,黎启雄与沈文卿通过某中介公司从他人手中以2.8万元购得原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元的广州市天河齐利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齐利公司 )。2008年4月,黎、沈二人通过中介公司将齐利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市雄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雄启公司 )。他们二人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将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增资至1000万元,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最重头的指控是诈骗罪。指控称,2008年1月至2010年11月期间,黎、沈二人虚构雄启公司投资广州海角红楼旅游度假酒店(以下简称 海角红楼酒店 )的高级养老院、别墅等项目以及江西省宜春市公路局施工设备租赁等项目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每月4%至15%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重复使用抵押物、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作担保等方法骗得林焕坚等37名被害人的借款共计2.6979亿元,除向被害人支付利息人民币2214万余元外,其余款项均被二被告人用于购房、购车等挥霍一空。
检方认为,被告人黎启雄、沈文卿的行为应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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