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税局:今天起正式执行营业税“5改2”
4月1日上午10点左右,深圳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 我们今天早上刚刚收到营业税 5改2 的正式通知,今天起开始执行 。深圳今起正式执行购房营业税 5改2 。
据了解,北京、广州、东莞、石家庄、合肥等城市昨日起就已正式执行二手房营业税五改二新政。
3月30日,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规定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二手房营业税五改二政策正式执行后,将节省一大笔营业税开支。以一套评估价300万元的二手普通住宅3年房为例,新政后可节省300万元×5.6%=16.8万元的营业税。
附: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以下简称 通知 )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上述《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
我局已根据政策变化对房地产交易税费征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系统 )进行了调整,将系统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计算前置条件之一购买住房年限是否满五年改为购买住房年限是否满两年。纳税人无需到税务机关办理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优惠事项,产权登记中心在办理产权过户事项时会采集纳税人转让住房申报依据并传递至我局系统,由系统自动做免税处理。
若需进一步了解或咨询有关事项的,请致电税务咨询热线12366-2。
深圳市地税局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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