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去年投资4.36亿用于空气监测建设(10)
(二)认真落实 水十条 ,提高水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一是优化整合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要抓住新《环境保护法》和 水十条 实施的机遇,积极推进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的统一规划布局。今年我部将调整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增加国控监测断面和点位,适应 水十条 规定的水质评价与考核要求。
二是不断强化水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水十条 的实施为我们全面加强水环境监测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国家和各地环保部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在水质自动监测、仪器配备等方面提出系统的能力建设方案,积极争取资金,使全国的水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是继续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各地要继续对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县级城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逐步推进乡镇一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全面掌握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及时发布监测信息,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四是认真开展跨国界河流水质监测。继续做好中俄、中哈跨界河流水质联合监测,增进互信和理解,促进界河水质改善。同时,认真开展41条国界河流(或湖泊)78个国控监测断面的例行监测,增进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与合作。
(三)继续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各地要充分认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推动省级空气质量预警体系建设,争取在今年10月前,各省(区、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全部建成。同时,要继续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建设,对外发布区域预报信息。
二是巩固和提高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水平。今年要继续推进26个重点城市的源解析工作,我部已经专门召开了推进会,相关地方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完成任务。去年完成源解析工作的9个重点城市,要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和大气污染治理需要,继续完善研究方案,自行组织开展精细化源研究工作。
三是开展源排放清单试点工作。今年,我部将选取北京、天津、上海等13个有工作基础和地域代表性的城市作为试点,率先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请相关地区环保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科学编制源排放清单。11月底,各试点城市要将源排放清单编制成果上报我部,12月,我部将组织开展试点城市的整体评估。
(四)巩固和提升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做好应急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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