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 货币补偿车改
近日,广州市政府印发了《广州市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表示,将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明确将通过货币补偿方式实行公车改革。
2018年逐步推进公务员薪酬改革
《通知》提出的改革目标表示,到2018年,逐步推进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和公平规范的收入分配秩序。
《通知》明确,按照中央、省的改革精神和部署,逐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推进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调整优化公务员工资薪酬结构,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并研究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同时,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对于具体的工资薪酬调整时间,《通知》并未明确。而据市人社局2月初提供的数据显示,广州全市公务员数量(含党群系列)为76262人(市直为25820人,区县为50442人);事业单位共计3698个,在编事业单位人员15.5万人,退休事业单位人员7.8万人。
根据职务职级适度发交通补贴
根据部署,广州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市本级公车改革。《通知》表示将根据中央、省及市的统一部署,按照单位工作性质和车辆用途,重新核定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及特种技术业务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执法执勤用车以及特种技术业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及特种技术业务用车的缺口部分,从现有的公车存量中调剂解决。一般公务用车仍有剩余的,按照市公务用车改革方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对于公车改革的具体方式,《通知》明确,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车改, 取消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后,根据车改单位在职公务人员的现任职务职级适度发放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纳入部门预算 。
此外,《通知》表示,将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优化评价项目筛选办法,加强对重大民生项目的绩效评价,对 三公 经费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政支出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完善向市人大、市政府报告年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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