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关员放纵走私 按等级瓜分赃款
因为以每车次千余元的 明码标价 放行走私车,沙头角海关七名官员昨天在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受审。
新快报记者获悉,七名关员包括1名当时主持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工作的副科长、2名带班副科长和4名主任科员在内,因涉嫌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逐一坐上被告席。此前沙头角海关原关长吴文奎、党委原副书记陈锐全等人均已获刑。
检方指控
走私人员每月 进贡 三次
起诉书指控,2013年12月初,临时负责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工作的被告人郑小梧将该科工作人员分成三个组,利用该科负责对进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的车辆及所载物资、车上人员携带物品进行监管的职务便利,分组对部分出入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违规超量运载日用杂货的车辆进行管理,放纵走私人员多次走私日用杂货,并按照小汽车每车次1200元(其中,按闸放行关员分得500元,带班副科长分得300元,郑小梧分得200元, 科室经费 200元)、大车(如商务车等容量较大的车辆)每车次1500元的标准由各组组长向走私人员收取好处费后分发给科室相关工作人员。
每组值班时,科室会发给每组写有走私人员车牌号码的名单,值班的工作人员统一按照名单上的车牌号码给相应的车辆放行,放任走私人员利用上述车辆多次走私日用杂货。走私人员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左右按照标准向其所分配的组的组长缴纳好处费(分别用信封装好,在信封上注明相关海关工作人员的姓名)。
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多名走私人员多次利用车辆出入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违规超量运载日用杂货,并按照标准给予郑小梧、陈金泉、陈国荣、冯志红等旅检四科工作人员好处费共计近19万元。
根据指控,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被告人郑小梧为了获得提拔任用的机会,请托时任沙头角海关关长吴文奎(已判刑)及时任沙头角海关党委副书记陈锐全(已判刑)给予关照,并多次给予吴文奎现金共计21万元,给予陈锐全现金共计13万元。
按照检方指控的数据显示,郑小梧在受贿所得占全科所有好处费的1/6,约合10万元,再加上单独受贿的14万元,共计24万元,但这并不以支付其向上级领导行贿的总额。
庭审现场
主持工作的副科长成为众矢之的
昨天庭审过程中爆出了该案的很多劲爆但有待证实的内幕。
疑点
收钱放走私车是领导批示同意?
面对检方指控,昨日受审的7名被告人仅有陈国荣和陈建基两人完全认罪,卢超颖、沙曼和冯志红均表示部分认罪,郑小梧和陈金泉则干脆不认罪。在供述过程中,多名被告直接陈述称自己对收费标准和好处费并不知情,当中许多事情更是由郑小梧指示操作的。
旅检四科除了日常的工作之外,也承担关里的接待工作。 郑小梧称,由于中英街也属于沙头角海关的管辖范围,接待任务很重,经费常常不够。 关长吴文奎曾经直接在我主管副关长面前让我自己想办法弄经费,因为关里根本没有拨付这部分经费,他(吴文奎)让我去跟水客收取好处费当经费。 郑小梧更爆料称,这些费用的使用都是经过领导批示同意的,更有红头文件,科室里所有人都看过。
对行贿的部分,郑小梧称担任副科长之前,送给吴文奎8万元,是为了获得提拔任用的机会,担任要职之后又继续向吴文奎送钱,当中包括关照吴文奎朋友后分给其的份子钱。而其行贿的另一个对象陈锐全,其就是之前旅检四科的科长,郑小梧的 前任 。
疑点
不愿同流合污一名关员遭恐吓?
其余6名被告人中,除了两名组长沙曼和陈国荣以及陈建基外,其余3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自己收的钱是好处费。对于郑小梧所称的 科室有接待任务 一说,他们都表示 不清楚 ,而且都说 在办公室见过有一两箱水果,其他的没看过,也不知道是用于接待的 。
当中,两名组长更道出自己当初并不愿意当组长一事,相比陈国荣因为组内其他成员临近退休无奈 当选 ,沙曼当初更曾半夜发短信给郑小梧表示自己不想当组长的意愿。 但他说是临时的,以后会调换,最后我才同意了。 二人说,当组长在待遇和编制上跟普通关员一样,还增加了收好处费的工作,压力很大。 一开始郑小梧就说了要收好处费,以及收取的标准。 二人在分别受审时均表示。
这当中陈国荣和陈建基的反抗意识显然更加强烈,二人在庭审中分别表示,因为无法适应科室的这股风气,二人均申请调离,原本在2014年1月2日就要去新岗位报到,没想到前一天就出事了。陈建基更说,由于自己没有完全按照上级指示放行关照车辆,自己更是遭受过恐吓电话和车辆被砸事件。
7名被告人 案发前身份
郑小梧: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原副科长(主持工作)
陈金泉: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原副科长(带班科长)
卢超颖: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原副科长(带班科长)
沙曼、陈国荣、陈建基、冯志红均为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原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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