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协警联手“撞车党”敲诈被判刑
2014年4月22日,一宗追尾事故牵出交警联手 撞车党 的敲诈骗局。近日,涉案人员深圳市交警局龙华大队龙华中队协管员汤四友,一审被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名成立,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相关报道(南都网):
2014年4月22日,南都曾报道的一宗追尾事故牵出交警联手 撞车党 的敲诈骗局。近日,涉案人员深圳市交警局龙华大队龙华中队协管员汤四友,一审被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名成立,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19日凌晨3时左右,龙华新区某地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事故。交警聂雪来(被另案处理),带着协管员汤四友等赶到事发现场。聂雪来发现事故一方当事人驾驶宝马x6轿车的温某育有酒后驾驶嫌疑,带温某育抽血检查。处理事故过程中,聂雪来、汤四友暗示温某育事故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赔偿私了,避免遭到涉酒驾驶处理。
此后,在聂雪来的授权下,汤四友主持调解,由温某育出7万元私了,其中4万元给予事故另一方,3万元给予处理此事的警务人员。在实际交款时,温某育向事故一方支付了3 .8万元赔偿金额,向警务人员支付2 .8万元好处费。由于深圳市交警支队纪委在次日对于此宗交通事故表示了关注,聂雪来等人退回了2万元好处费。
事件中,聂雪来、汤四友违规默许双方进行大额赔偿协商,并不按规定对温某育血样进行送检。此案发生半年之后,聂雪来卷入其他案件后被牵出。聂雪来案发后被另案处理。汤四友则被单独审理。一审法院认定汤四友的行为导致涉嫌危险驾驶人员逃脱可能的法律制裁,放纵事故一方的敲诈勒索行为,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但由于其属于从犯,可从轻处罚,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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