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汽车限购 6个月未使用指标2年内不能再申请
上周发布的深圳汽车限购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到汽车增量指标后6个月未使用的,此后2年内将不能再申请增量指标。
我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工作于本月23日正式启动。截至昨天18时,全市已经有10万人提交了申请,希望参与春节后举行的首次小汽车摇号和竞价。部分市民为提高摇号中签几率,采取了全家申请摇号的方式,但是也有部分提交申请的市民希望暂时摇不中。
现象一:亲朋好友齐上阵申请摇号
提醒:小汽车指标不能转让,违规者3年内不能再申请
亲朋好友齐上阵摇号的情况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已经实施小汽车限购的城市很普遍。但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材料,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或者伪造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其申请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变造、买卖、变相买卖或者租、借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指标,3年内不再受理相关责任人的指标申请。
也就是说,小汽车指标不能转让,车辆上牌时必须得用摇号中签人的身份办理手续,假如用亲戚名字提交申请并摇中号,那买车上牌必须以亲戚名字进行。
现象二:交完申请就祈祷摇不中
提醒:摇号中标后6个月未使用,此后2年内不能再申请增量指标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小汽车增量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增量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
现象三:申请摇号是为了把旧车带牌卖掉
提醒:二手车买主须有小汽车指标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市民庄小姐名下有一台车,已经开了将近8年,但是昨天她以丈夫的名义在网上提交了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 我们想把旧车卖掉换台新车,但是限购后旧车不带牌肯定卖不出去。所以我们想着参加摇号,如果中签了,就去买一台新车,然后把旧车连牌一起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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