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幼军卸任南水北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今日发布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信息:
任命王晓涛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刘利民为教育部总督学;任命金小桃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郑京平、贾楠(女)为国家统计局副局长;任命霍克为国家旅游局副局长;任命徐占斌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副局长;任命闫树江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任命曹宇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任命熊维平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任命金中夏为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执行董事;任命赛买提·买买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免去陈啸宏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徐一帆、李强的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吴刚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去阎庆民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免去于幼军的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石大华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免去张涛的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执行董事职务;免去来策义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职务。
于幼军主要经历:
参加工作后,历任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副所长;
1986年8月任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86年11月任广州市东山区委书记;
1990年3月任广州市天河区委书记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2年11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3年3月任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1994年8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0年4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深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同年6月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5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
2003年6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2005年7月任山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
2006年1月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7年当选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07年9月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2010年12月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于幼军曾被撤职
2008年10月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于幼军此前曾担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等职。被撤销中央委员职务时,于幼军时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留党察看是仅次于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2010年12月,于幼军被任命为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复出 政坛。(腾讯新闻综合羊城晚报、财经网、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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