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深圳将建成全球一流湾区城市
昨天,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发展湾区经济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这一战略部署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并围绕增强桥头堡开放引领、创新辐射、要素集聚、互联互通、基础支撑等 五大功能 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路径。
● 发展目标:
实现湾区经济与桥头堡建设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若干意见》提出,要以高质量的湾区经济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建设,以多层次的区域合作筑牢海上丝绸之路发展基石,实现湾区经济与桥头堡建设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在发展目标上,到2020年,创新引领地位显著增强,开放合作层次不断提升,辐射带动作用日益强化,湾区经济形态和布局基本形成,与沿线国家在经济贸易、基础设施、文化交流等重点领域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桥头堡作用凸显。到2030年,建成创新能力卓越、产业层级高级、交通网络发达、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全球一流湾区城市,成为在海上丝绸之路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核心城市。
● 措施路径:
建设服务国家南海开发的战略基地
在打造湾区合作交流新优势,全面增强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开放引领功能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了四大措施,包括构建海上丝绸之路经贸合作枢纽、建设服务国家南海开发的战略基地、推动粤港澳世界一流湾区建设、促进前海成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
其中,在建设服务国家南海开发的战略基地方面提出,要争取南海开发重大工程项目和企业总部落户,建设南海海洋科技中心、国家级海洋工程基地以及融资、保险、租赁、海事仲裁等专业服务基地,强化对南海开发的支撑服务功能。在前海开发开放方面,要争取引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功能总部,探索设立中国 东盟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
努力打造亚洲最大创投中心
在打造湾区创新驱动新引擎,全面增强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创新辐射功能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了三方面的措施,包括强化湾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优化湾区自主创新生态体系、建设面向全球的创新策源地。
其中,在建设面向全球的创新策源地方面,将鼓励领军企业到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设立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合作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推广基地、科技企业创新园和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发挥深圳科技金融发达的优势,努力打造亚洲最大创投中心,鼓励有实力的创投企业到沿线国家设立创投机构和创投基金。
打造海上丝绸之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在打造湾区高端产业新形态,全面增强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要素集聚功能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了三方面措施,包括大力发展金融贸易核心功能业态、高端技术研发业态和高端价值服务业态。其中提出,要打造海上丝绸之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探索构建深圳与沿线国家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机制。
共筑 信息丝绸之路
在打造湾区多港联动新格局,全面增强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互联互通功能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了四大措施,包括着力强化世界级海港枢纽地位、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充分发挥多港联动效应、全面拓展湾区发展战略纵深。
其中提出,建设深圳港经内陆城市至中亚铁路班线,推进深圳港成为 一带一路 海铁联运枢纽;发挥 大航站区+双跑道 双重优势,开通更多的东盟、南亚航班航线;建设服务沿线国家的大型国际数据中心,共筑 信息丝绸之路 。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民商事法治环境
在打造湾区城市环境新品质,全面增强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基础支撑功能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四大措施,包括全面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打造国际一流公共服务环境、突出打造国际一流城市环境、积极营造开放多元的国际化氛围。其中提出,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优势,探索建立高水平、国际化商事仲裁平台,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民商事法治环境;探索成立湾区经济联盟;依托本地高校、研究机构探索设立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中心和特色学院,制定专门面向东南亚的留学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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