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敲定四步走方案 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2)
在山东大学财政系主任李华看来,将分类税制改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主要是为了公平,改革首先涉及到的就是合并税目。目前个人所得税分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她说,如何综合合并目前还缺少路径,11个税目可以分为两大类: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合并之后重新考虑费用扣除。目前大部分个人所得税税目都有费用扣除,比如工资薪金所得扣除标准是3500元,这是作为生活基本费用来扣除的,不分个体差异,类似于 一刀切 。
自1980年中国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算起,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只调整了三次,而且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维持了12年之久。 朱为群说,所谓的费用扣除标准,是无论收入多少,要扣掉多少额度剩下的才纳税,现行的是扣掉3500元,这不应该被叫做个人所得税的 起征点 。
未来,费用扣除将分为两块,除了合并税目后按综合所得计算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外,还包括专项扣除项目。朱为群表示,未来综合所得扣除会加入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如果是这样的制度设计,就不应该再讨论提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基本标准。
他说,以工资薪金来算3500元是足够的,未来若是综合所得扣除,基本标准应该是适合11类个人收入所得的标准,而不仅仅是工资薪金的3500元基本标准。 除此之外,专项扣除都是在一个家庭范围内考虑的,所以要适时引入家庭申报制度,有些可以选择合并申报,有些人可以单独申报,税率也要重新设计,合并后要重新考虑,实际上可能性是实行累进税率 。
朱为群认为,综合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以后,有必要相应地改革税率结构,从而使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收入分配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因此税率设计的总原则是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减少累进档次。
李华与朱为群的看法相同。李华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先研究完费用扣除标准,之后研究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结构就是3%-45%的,边际的最高税率应该不会再高,甚至还有调低的可能性。 李华说。
征管问题
由分类制向综合与分类结合演进,以此为目标的个税改革能否成功,仍取决实际征管。 中国个人所得税70%来自工资薪金所得,也就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支撑是工薪阶层,此前征管是有问题的,那么多类型的个人所得不能支撑个税。 朱为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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