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妈妈床上玩手机 女婴在卫生间玩水溺亡(3)
释疑
婴儿意外死亡 父母是否担责?
基于传统伦理内地追责宽松,港台可控以误杀或杀婴罪
对于因父母疏忽或监护不力导致孩子死亡,父母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深港两地相关法律规定截然不同。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鹏认为,如果孩子死亡确实是因为父母重大疏忽或重大监护不力所导致,从构成要件上看,父母可能已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类似事件在香港、台湾地区都有父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但内地类似事件父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较为少见,公安部门可能主要是基于死者与行为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传统伦理道德角度考虑,追责手段相对宽容。但父母确实有必要敲响警钟,作为未成年人尤其是婴儿的监护人,监护职责重大,不容忽视。
而在香港,通过立法,香港提醒家长不能疏忽照顾子女。香港以往曾发生多宗婴儿与家人同睡时疑被压住窒息死亡事件。香港法律人士指出,一般来说涉案者可能因疏忽照顾幼儿而需负上法律责任,随时可被控以误杀或杀婴罪。
如果B B未够一岁,法律上只可以用杀婴罪,而不是谋杀罪。 香港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除杀婴罪外,案中涉案者也可能会被法庭以误杀罪起诉,两罪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不过,法庭在判案时会考虑涉案者的抗辩理由,例如是否完全无心、并非因疏忽而致、有否顾及当时环境等,法官会根据各种求情理由,而决定判罚轻重。
陆伟雄表示,如涉案者在睡着前已知道婴儿在自己身边,则可能被视为疏忽照顾,或需负上法律责任。
调查
新妈妈盼官方提供育儿指南
昨日,南都记者随机采访了20名新生婴儿父母,问题涉及新晋父母了解育婴知识的途径,在育婴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问题。
调查显示,80%以上的父母会选择购买育婴书来弥补育婴知识,更多的父母会选择购书和上网,从医院、护理中心等专业机构获取信息的较少。有深圳妈妈抱怨, 只有自己主动学习,否则没人会帮你。 而在香港,由于政府的主动介入,新妈妈认为更容易接受育儿指导。
2012年9月,M女士在香港生产女儿,在三天的住院期间,医院的护士手把手教她如何照顾婴儿。为了让新晋父母了解如何育儿,香港母婴健康院与医院管理局辖下的产科部门合作,向市民免费提供一套完善的产前护理计划,照顾孕妇整个怀孕及生产过程。
而深圳新妈妈王女士表示,孩子出生一个月前后,与香港妈妈没有多大区别,产前有孕妇学校可以选择,产后有社康中心主动介入。 满月之后,就没有专业人员上门指导了。有疑问要自己上医院或者社康中心咨询。 王女士表示,身边很多朋友并不知道孕妇学校,导致一些基本的喂养常识都不懂。加上深圳公共资源有限,如果自己不主动,没有人会主动提供帮助,王女士希望深圳官方能够提供育儿指南,借鉴香港的模式,给家长们提供育儿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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