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税局推出25条创新税收服务(3)
13.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办理指引。在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以纳税须知的方式详细告知纳税人申报期限和申报方法。畅通申报渠道,确保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自由选择办税大厅或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
14.优化小型微利企业网上申报功能。在申报环节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提供点对点的信息提示和 帮我计算 功能,实现系统自动填报,确保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15.改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报送方式,实行 留存备报 。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相关汇算清缴资料由纳税人自行保存,在税务机关进行后续管理要求报送时才需报送,足不出户就可完成汇算清缴。
16.改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方式。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7项资格类税收优惠,实行 前台即办 。纳税人直接在办税服务厅备案,实现 即来即办 。国债利息收入、小型微利企业等6项税收优惠,实行 以报代备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填写相关申报表对应项目,即完成备案登记,
17.全面推行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创新退税管理方式方法,对符合条件的A、B类企业实行无纸化审核,进一步优化退税服务,严格D类企业管理,严防骗税风险。
18.加强征管绩效管理。通过系统自动监控,持续提升税务登记信息完整率、财务报表采集率、降低差错率。创新催报催缴方式,完善网上催报催缴功能,确保催报催缴率达100%。
19.完善 财税库关行 横向联网系统。引入电子印鉴技术,实现税收退库业务无纸化,加快退税、调库进度,节约征收成本。
三、创新制度,推动税收风险管理常态化
20.建立购票员信息存档制度。积极探索发票申领环节对经办人的拍照存档制度,以便及时了解纳税人的发票使用情况。
21.试行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约谈制度。对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第一次申请发票增量时,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到场,了解其经营业务需求,并普及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知识。
22.建立企业异常名录快速预警机制。建立基于法定代表人及其办税人员的异常企业名录,加强对异常名录企业开票情况的监控,可以约谈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购票员,必要时可以采取实地核查、停止供应发票等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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