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4)
江小军先生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 03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秉科、汪军民、江小军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深圳市桑达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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