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配建比例沿用现有规定
深圳信息港 www.szxxg.com
保障房配建比例沿用现有规定
信息首发:保障房配建比例沿用现有规定
保障房配建比例沿用现有规定
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此次全市更新范围内有公共服务设施427处,市政基础设施301处,规划要求应在期内有限落实,并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建设。在交通布局上,规划要求在城市更新中预留京广深港客运专线广深段、厦深铁路、沿海铁路过珠江铁路通道。预留穗莞深城际线、深惠城际线等城际轨道交通线路。改造平南铁路,建设完善平湖站。通过城市更新重点建设宝安中心、沙井、公明、石岩、观澜、龙华、布吉、平湖、龙岗中心、葵涌和坪山等客运站,巩固深圳的国家公路枢纽地位。
在保障房配建方面,规划要求拆除重建类城市工薪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房,基准配建比例沿用现有规定。一类地区配建比例不低于12%;保障性住房类型为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建比例为30%。二类地区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为8%;保障性住房类型为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建比例为20%。三类地区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为5%;保障性住房类型为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建比例为10%。配建比例可根据实际有增减。
规划提出通过城市更新持续稳定提供保障性住房,力争到2015年共计提供保障性住房150万-180万平方米。
信息首发:保障房配建比例沿用现有规定
今日头条:
请联系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