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父母不履责可撤销其监护权
广东地区的深圳、广州、东莞等地已被列入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开展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试点,也就意味着以后社会有可能对不合格、不履责的监护人,可撤销其监护权。
去年7月,媒体报道东门 啤酒女 抡女儿砸人,带着1岁多的孩子街上变相乞讨,自己在边上抽烟喝酒,面对这样的情况,各部门都表示 束手无策 。
长期以来,未成年人保护是 家事 的观念,让各部门对失职、家暴父母都只是 批评教育 ,孩子只能还给亲生父母,最终只能坐视悲剧发生。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东地区的深圳、广州、东莞等地已被列入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开展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试点,也就意味着以后社会有可能对不合格、不履责的监护人,可撤销其监护权。
僵尸法 沉睡20余年
中国有关监护制度的法条被业内人士称为 僵尸法条 ,尽管中国在法律上确立强制剥夺儿童监护权制度已经20多年,但这个制度一直处在沉睡状态,所以被称为 僵尸 法条。因为20年多来,全国无一例剥夺监护权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就这等的过程中,民政部统计数字显示,2013年全国救助乞讨人员235万人次、未成年人15.9万人次。因为监护人服刑、重病、遗弃等原因实际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他们流浪乞讨;或者面对家暴等情况,被发现后也只能送还给那些已经不适合做父母的人,等于是再入 虎口 。
北京试点 先代养再起诉
一幕幕惨剧让舆论忍无可忍,推动了这个事件的转机。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家庭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工作座谈会,从起诉主体、适用范围、转移程序、部门职责、具体工作要求和文字表述等方面对《关于开展家庭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详细深入的研究讨论。
而民政部也在全国选取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北京朝阳区、丰台区、密云县入选。对因监护人经常性忽视、家庭暴力等得不到适当监护的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面临辍学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有流浪经历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因被拐卖、非法雇佣等陷入困境的5类未成年人,被纳入试点保护的对象。
监护不当可先送保护中心
这次看似 动真格 的举动,首批20多个试点地区,目前仍然未有一个具体案例的突破。谁起诉?谁代养?等等问题其实仍然存在。
在深圳市儿童福利院里,基本上你能看到的健康、上学的大孩子,很多都是父母服重刑的孩子,没法变更监护权,就只有在福利院长大,孩子的未来和前途怎么办?而在市救助站的儿保中心,一些流浪未成年人有的找不到父母,有的甚至已工作但闭口不提家庭,受到伤害的孩子们,工作人员只能通过心理辅导,给予生活上的照顾等来帮助他们。家对他们来说仍然是遥不可及。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深圳作为试点地区,目前暂时的思路是,按照国家民政部所规定的保护范围,对于家庭监护失当的,可先送到相关儿童保护中心,通过专业评估机构对其家庭监护状况进行评估,不符合成年人健康成长条件的,启动监护权转移的程序。
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 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稿当中,到底谁有资格进行评估?谁来向法院起诉等等,到目前为止,还是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制定出具体实施路径。
好的愿景还要好的执行
深圳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专家崔宏轶副教授接受采访时表示,整件事情,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喜是民政等部门在向正确的方向推动,忧是好政策,除了好的愿景,还要好的执行。如果从公共政策的执行来讲,有法可依,比如父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可撤销其监护权只是第一步。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回应性,例如,行政机构即儿童福利机构会在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作出快速的反应,采取后续的调查,提起对父母的诉讼等行动;同时,建立公私伙伴关系,如充分发挥民营福利院、NGO组织等机构和志愿者的作用,为未成年孩子提供各种后续服务,包括教育、心理辅导和恢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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