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鹿丹村今日开拆!(2)
2000年,部分业主以房屋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为由,要求政府进行整治。时任市领导现场调研后,2001年7月,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原市住宅局负责组织对鹿丹村住宅区进行整体拆除重建,鹿丹村拆除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拆迁办公室进驻现场。
2002年4月28日,原市住宅局公布《补偿方案》。期间,由于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等原因,部分业主极力反对拆除重建工作,并与改造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2004年6月,我市进行政府机构改革,鹿丹村改造工作停止。
开发商参与改造再次失败
2004年至2006年,受政府机构改革的影响,鹿丹村的改造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政府机构改革后,原市住宅局的部分职能划入了原市国土房产局。鹿丹村改造项目由原市国土房产局负责,2008年相关部门采取了新的思路,即 采取异地置换地块的方式 引入开发商参与项目的改造,重新启动了鹿丹村项目。但是由于当时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开发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这次尝试终告失败。
重回政府主导开发模式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拆迁改造的模式走不通,鹿丹村改造重新回到政府主导的模式。
2008年5月30日,市政府同意关于调整鹿丹村及周边地块、调整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拆迁重建补偿方案的建议,以及关于招标问题的意见。随后,市政府决定对鹿丹村片区进行综合改造。
2009年,鹿丹村综合改造办公室正式进驻鹿丹村,标志着改造工作第三次启动。
为盘活存量土地,2009年12月深圳市出台了《城市更新办法》。在开发商主导的城市更新项目 高额补偿 之风的冲击下,鹿丹村改造工作陷入尴尬局面,业主一边要求提高补偿,一边责怪改造工作推进不力。
此后,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由于相关配套细则未跟上,鹿丹村改造一度放缓。
新方案获多数业主认同
市委市政府对鹿丹村改造高度重视,2012年开始,鹿丹村改造工作开始明显提速。当年11月20日,市政府原则同意《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土地整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该方案于2013年1月25日正式发布,征求业主意见。
根据新方案,被征收房屋按照套内建筑面积相等原则进行产权调换,采取就地产权调换和异地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业主自主选择,并对房屋装修、搬迁、过渡期安置等进行货币补偿。该方案得到了绝大多数业主的认同。此后,鹿丹村改造顺利进行。
鹿丹村竣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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