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丹村旧改有新进展 住建局招标选取房屋拆除单位
记者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根据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该局已于5月10日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房屋拆除单位的招标公告,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取一家房屋拆除施工单位,承担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屋拆除工作。计划5月22日定标。
据悉,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工作自2013年12月21日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业主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协助,签约及房屋移交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至2014年5月9日,96%以上的业主签订了《深圳市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协议书》),90%业主完成房屋移交手续办理。
根据《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规定,市住建局已按时向完成签约及房屋移交手续的业主支付征收补偿款项,包括:签约奖励金、搬迁费、过渡期临时安置费、装修补偿及搬迁奖励金。
目前,因房屋存在抵押、查封、权属不明晰或未完成继承手续等原因,部分业主尚未完成正式签约手续;另有10户业主未对《补偿方案》进行确认。为加速推进改造工作,市住建局领导每周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相关疑难问题的处理,并由局领导牵头分户包案协调相关问题的处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及《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府令第248号)的规定,2014年4月13日,市住建局在鹿丹村2栋组织全体业主公开选定了龙房地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鹿丹村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该公司于本周已进驻改造工程现场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鉴于鹿丹村改造片区大多数房屋已搬空,且深圳即将进入台风暴雨多发季节,为了广大业主的安全,该局呼吁已签约尚未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的业主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尚未签约的业主尽快到鹿丹村改造办签约。该局强调,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属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市政府重大民生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对于到期拒不签约和搬迁的,该局将依法申请强制征收。
市住建局表示,待房屋拆除施工单位选定后,将尽快启动鹿丹村改造工程的房屋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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