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艾滋患儿隐病入院属违法行为
近日,在深圳发生的艾滋病儿就医时家属对医护人员隐瞒艾滋病情一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超五成参与调查的网友表示很愤怒。7日,市疾控中心针对此事发布说明,称截至目前深圳已累计发生过医护人员HIV职业暴露100多例,但暂未出现职业暴露后感染病例。此外,市疾控中心方面表示,患者就医时隐瞒艾滋病情,根据国家法律属违法行为。
4月25日,四岁男童在深圳火车站与家人打闹,意外坠落到铁轨上,头部着地,血流不止,家人将其送往深圳市儿童医院。由于男童头部有一道两到三厘米裂伤,出血不止,医护人员立即进行缝针。4月26日,也就入院的第二天,血液科的报告显示孩子血液中发现艾滋病毒。事后,孩子的母亲才向医院坦言儿子是艾滋病毒感染者,属母婴传播。而这个意外发现,让儿童医院六名参与抢救及后期采血医护人员感到恐慌和不安。
深圳新闻网就此发起相关调查,调查显示,当看到艾滋患儿因伤入院,被隐病情引发恐慌的报道,53.07%的网友表示愤怒。对于母亲为了救小孩而隐瞒病情的做法,有26.05%的网友表示能够理解, 可怜天下父母心 、 社会的风气不好,各种问题的冲突,作为父母不敢说,因为她不敢赌,万分之的机会,如果医护人员不肯医治,结果如何,因为是有过这种事情的,说自私肯定是有的,但人怎么会没自私 ;不过也有63.19%的网友认为这种行为令人愤怒, 拿别人的性命不当回事 、 从母亲的角度想也没办法谴责太多,但从对社会对他人生命的漠视确实愤怒。
市疾控中心方面表示,有媒体称 在抢救当天,小曾参与剪线直接接触到血液,她与给天天(化名)缝针的主治医生朱凤军一样,属于三级暴露 的判断并不准确。因为只有在暴露源刺伤或割伤皮肤,损伤程度较重,有明显可见血液并且接触时间长,才属于风险最高的三级职业暴露。
疾控专家表示,医务人员是否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以及暴露等级需要专业人员评定,完整的皮肤接触感染者的血液体液不属于职业暴露。而据了解,事发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并未认定医务工作者出现职业暴露。一旦认定职业暴露事件,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将会参与药品发放和干预环节。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是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二是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三是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四是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市疾控中心介绍,目前,深圳已累计发生过医护人员HIV职业暴露100多例,但还未出现职业暴露后感染病例。伤口或粘膜接触病人血液多属于一级暴露,针刺伤多属于二级暴露,三级暴露发生率很低,可见于严重的刀割伤,深圳市还未出现这种严重的职业暴露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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