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入“20亿村官”案辩称贿款用于慈善
一审判决后,陈道义不服提起上诉。昨天的法庭上,控辩双方就陈道义是否构成自首进行了辩论。陈道义说自己有自首情节,并且贿款多用于慈善。
20亿村官 周伟思一案一审后还未判决,被其牵出的系列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则已进入二审阶段。原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副局长陈道义被控犯有4单犯罪事实共受贿10 0余万,一审被判10年,陈道义表示不服上诉,昨天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他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请求二审法院对他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检方:被告犯案4单受贿100余万
陈道义因2012年11月网曝周伟思案被查,次年3月被逮捕,在同一批牵出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相对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兼龙岗区土地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龙岗区查违办原副主任何永华,陈道义算是其中职位最高的官员。
检察机关以4单犯罪事实对陈道义提起公诉,受贿金额总共为人民币60 .6万元、港币51万元。
法院一审查明,陈道义所涉犯罪分别为:2011年10月24日,深圳市泰德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范胜命将其公司在龙岗区杨梅岗格水村城市更新旧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 杨梅岗格水村项目 )委托给广东龙昌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华办理,而黄华利用与陈道义曾系同事的关系,请求陈帮忙,并送给陈现金人民币30万元。
2011年11月2日,该项目的申请上报龙岗管理局后,陈道义交代科室加快办理。随后,龙岗管理局土地利用科提出将上述申请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陈道义表示同意。11月21日,龙岗管理局局长办公会顺利通过了该项目调整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申请,并于11月29日正式出具复函。
第二单犯罪同样事关杨梅岗格水村项目,2011年12月,因杨梅岗格水村项目专项规划草案中两块公共绿地要调整合并,泰德建公司董事长范胜命让黄华送给陈道义港币30万元,陈道义交代相关业务科室尽快办理,并在之后主持的技术委员会上,原则性同意了调整合并意见,并建议公共绿地尽可能在福宁路和斗方街沿街布置。由于专项规划必须与法定图则相协调、体育用地必须保留等原因,市规土委没有支持该两块绿地调整合并的意见。
第三单犯罪是:2009年至2012年,陈道义收受深圳市世纪旭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烈丁港币17万元和价值人民币6000元的购物卡,为其公司与深圳市龙岗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开发的旭源瑞景轩房地产项目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证等审批环节上加快进度帮忙。
最后一单则是2010年陈道义收受深圳市承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庄小夸人民币30万元、港币4万元,为该公司与深圳市五联股份合作公司合作项目土地合宗一事帮忙加快办理。
该案一审时陈道义认罪,但辩称被诉4单犯罪均为正常职务行为,且有自首、立功和退赃情节,理应从轻。法院认为,只要陈道义实施了权钱交易的行为,无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手段是否合法,是否系合法的履职行为,都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法院没有认定陈道义的自首情节,认为其只是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据此,法院判处陈道义有期徒刑10年,其上缴的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25.6万元、港币51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求二审判3年以下并缓刑
一审判决后,陈道义不服提起上诉。昨天的法庭上,控辩双方就陈道义是否构成自首进行了辩论。陈道义说,自己在纪委期间便已将收受行贿人黄华钱款的事实主动、如实地向办案人员作了交代,同时还交待了纪检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收受罗烈丁和庄小夸钱款的违法事实。自己在侦查机关尚未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如实将违法犯罪事实向侦查机关交待,符合最高法和最高检关于自首的规定。他说,收受的贿赂大部分用于慈善事业,捐款用于建设学校和医院。检察官反问:你是否将赃款用于父亲生病治疗、儿子出国读书、妻子购买汽车?陈道义称,只将一小部分赃款用于个人消费。陈道义最后求情道,自己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请求二审法院对他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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