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现“零首付购房” 提醒市民警惕三大风险
零首付 变身重出江湖,该委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市民警惕 零首付 购房的三大风险。
近期多家媒体报道深圳购房 零首付 重出江湖,有中介公司公开打出 零首付 广告,涉嫌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对此,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昨日表示,已就此展开调查,辖区管理局在第一时间约谈了涉事中介公司负责人,并调取了该司相关档案资料。下一步将相关情况及收集的证据移交银监部门调查处理。同时,该委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市民警惕 零首付 购房的三大风险。
中介前期垫资首付后再套现
据央广经济之声报道, 零首付 在深圳绝对不是一个营销噱头,尤其在二手房市场。有媒体走访发现,深圳新兴二手房中介平台中跃地产在店铺门口打出了 零首付 的广告牌吸引客户,声称深圳任何小区任何房子都可以做到 零首付 。也有媒体调查发现,这与2007年以前出现的 零首付 不同,并非银行直接接受 零首付 按揭贷款,而是在中介与银行配合操作、通过前期垫资首付后,再以较高的利息从银行套现出来。
此事引发了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的重视。昨日,该委发出 关于警惕零首付购房风险的提示 。并明确表示,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现提供 零首付 购房服务属于违规行为,提醒市民冷静面对此类 零首付 购房承诺,注意规避三大风险。
市民可电话举报 零首付
市规划国土委介绍,首先, 零首付 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的相关规定,是一种违规行为,消费者不仅可能因此蒙受经济损失,而且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次, 零首付 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还须借助于首付款高息垫付、虚高评估价骗贷等非常规操作实现,从而大大增加消费者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款的负担。同时, 零首付 涉及的部分违规操作,无法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即使约定,其有效性也难被法律认可),一旦房地产经纪机构无法兑现承诺,或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消费者将难以依法追责索赔。
市规划国土委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的有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制止、纠正。下一步该委将把相关情况及收集的证据移交银监部门调查处理。
此外,市规划国土委方面表示,消费者如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 零首付 服务,可拨打电话举报:83545354-611(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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