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出台记:经历9个月讨论
从2004年首次报送《深圳市法院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到2014年法官职业化改革正式破冰。这一步,深圳迈了十年。十年间,现实倒逼改革、基层主动改革、上下合力改革,正是深圳人锐意改革、勇立潮头时代的缩影。
深圳特区报记者 高建荣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被称为司法改革中难度最大的一项改革。
从2004年首次报送《深圳市法院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到2014年法官职业化改革正式破冰。这一步,深圳迈了十年。十年间,现实倒逼改革、基层主动改革、上下合力改革,正是深圳人锐意改革、勇立潮头时代的缩影。
现实倒逼改革 案多人少法官难留
这次改革是场及时雨,尤其有助于我们稳定两级法院法官队伍。 深圳市中院政治部主任蒋溪林如是说。
深圳法院就长期面临案多人少的问题。2003年,深圳法院全年受理案件达94600件,法官人均办案140件;到了2010年,全市法院全年受理案件逾20万件,法官人均办案235件。法官人均办案数量,高于全省、全国两倍以上。
晋升慢、待遇低、压力大,法官就难留。从2003年到2013年年底,深圳两级法官辞职、调离的共计234人,其中有实职的为37人。这个数字很惊人,相当于100人的法官队伍走了约16人。
2004年,深圳中院草拟《深圳市法院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并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委报送。该方案正式提出法官单序列管理和人员分类的改革目标,尝试在案多人少的困境中,主动突围。
任何改革都不会一帆风顺。2004年版的《深圳市法院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最终并未能付诸实施。然而,改革虽未成行,求变达成共识。
基层主动改革 盐田尝得 头啖汤
法官职业化改革的种子,在全市最年轻的盐田区法院率先生根发芽。
2012年初,盐田区法院领导班子换届后,新一届的领导班子准备着手解决司法管理体制上的一些问题,包括法官与其他人员一体管理、法官待遇保障低、法官选拔机制不科学等。
2012年5月,盐田区法院被列为我市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试点单位。2012年7月,在盐田区委的支持下,盐田区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正式成立,细化改革方案。
据参与此次制度拟定的工作人员介绍,盐田版改革方案历经9个月的讨论,经过大小50余次的修改,最终于2013年4月在盐田区委常委会议通过,并由深圳中院与盐田区委共同向市委报批。
盐田版的改革方案主要亮点是 三严一高 与去行政化。 三严一高 即严准入、严管理、严监督与高保障,去行政化即法官待遇只与法官职级挂钩不与行政职务挂钩。
盐田尝得 头啖汤 ,全市改革破冰有望。
上下合力改革 深圳思路获得肯定
回眸深圳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出台的过程,两个中央文件不得不提。
2011年,中组部与最高法院联合下发18号文件《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其中明确指出设置法官单独职务序列。2013年,中组部与最高法院联合下发12号文件《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明确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的方式。这两个文件的出台,直接肯定了深圳法院关于人员管理改革的主要思路,使深圳的改革探索大大提速。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明确将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列入司法改革的范围,更是一股强劲的东风。
在盐田探索改革的过程中,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徐显明等领导先后实地考察,充分肯定深圳对法官职业化改革的积极探索。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更是先后3次前往盐田,为改革鼓呼。对此,市委书记王荣表扬深圳法院法官职业化改革,是上下互动推进改革的典范。
2013年5月,盐田法院提出的人员分类管理方案正式提交市委。同月,深圳市法官职业化改革领导小组正式成立,由市委政法委与组织部的相关领导牵头,研究如何修改盐田版方案并推向全市实施。
此后半年时间内,法官被列为第四类公务员实施管理,并拿出了一套涵盖法官独立的薪级、员额、选任、考核、培训和保障机制的改革方案。2014年2月27日,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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