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08元 涨幅达13%
昨天上午,深圳市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101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关方案。根据方案,自明年2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08元,涨幅13%;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6.5元,涨幅13.8%。
会议指出,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要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不断提高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民生。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结合深圳产业、外贸、供应链、重点项目等方面的优势,从做大做强电子商务新业态、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以及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一系列举措,涵盖电子商务发展的全产业链。会议指出,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重构生产组织方式、改变产业形态、降低全社会运营成本、促进消费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圳进一步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和竞争力、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全市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深圳作为首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要贯彻落实好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抓住国家促进信息消费的重大机遇,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体系,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规划中期调整,要求按照中央有关援疆工作的战略部署,突出 一园一城 的工作重点,推进各项援疆资金高效率使用和各项援疆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还审议了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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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 工资标准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