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在校大学生强迫妇女卖淫 4名90后获刑
阿桂和阿清都只有十几岁,原本只是答应朋友去参加生日宴会,却不料想这个朋友竟是个披着 狼皮 的人贩子,狠心将她们卖掉不说,还将她们推向了卖淫组织,致使她们差点沦为卖淫女。而这个卖淫组织的其中一位组织者竟然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笔者日前从梅州市丰顺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四名被告人被判处8个月到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案两名受害人由于轻信他人而落入魔掌,对此,法官提醒,广大女性同胞特别是单身的年轻女孩,在网络交友或者外出游玩时应当慎重选择交往的对象,对于认识时间不长的异性朋友更要时刻保持警惕之心,切莫因为一时的贪图享乐而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
天真少女被拐卖
17岁的少女阿桂是广西省来宾市人,初中毕业以后就来到东莞清溪镇的一家电子厂打工。平日里,阿桂喜欢跟工友阿清一起到附近的娱乐城玩。
2013年1月4日下午,阿清打电话给阿桂说: 今天我东莞这边的一个朋友陈某过生日,你陪我去参加他的生日聚会好吗? 阿桂以为有得玩就爽快地答应了。当天下午15时许,阿桂与阿清一同坐上了陈某的白色小轿车,车上还坐着两名绰号分别叫 红毛 和 阳阳 的男子。途中,阿清见车开了几个小时仍未抵达目的地,就问陈某等人: 你们到底要带我们去哪里? 心虚的陈某赶紧解释: 去我表哥那里,很快就到了,就在前面。 结果,白色小轿车越开越远,一直开到梅州丰顺。陈某将阿桂和阿清带到了位于丰顺县汤坑镇的某酒店里,并给她们开了一间房。进入房间后,陈某很快谎称自己有事离开了。随后,房间里又来了另外一名男子庄某彬。
接下来,还未等阿桂和阿清反应过来,庄某彬、 红毛 和 阳阳 三人便让她们把手机交出来,并限制了她们的人身自由。然后,庄某彬对阿桂和阿清说: 你们知道你们来这里做什么吗?陈某已经用7000元的价格将你们卖了。你们必须出去上班(卖淫),不然我们就把你们卖到山里去。 阿桂和阿清顿时感觉晴天霹雳,一开始她们不愿意从事卖淫活动,结果遭到庄某彬等人的殴打,无奈之下,她们只得同意。当天晚上,庄某彬还叫自己的女朋友吴某娟以及卖淫女李某一同看管阿桂和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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