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兽药残留超标食品将被追刑责
销售兽药残留超标食品将被追刑责
6月20日,稽查大队分别向兽药残留超标排骨粒标注生产企业名为“山东菏泽市东江肉联制品厂”所在地监管部门菏泽市农业局、菏泽市质量监督局寄出《案件线索移送函》。7月15日市食安局收到菏泽市食安办复函告知查无“山东菏泽市东江肉联厂”注册登记信息。
经查,扬发冻品批发行于6月2日从送货上门人处购进上述109箱冷冻排骨粒,购进价115元/箱,准备以125元/箱批发销售,尚未售出即被稽查大队查扣。
据专家介绍,土霉素属于四环素类抗生素,在畜禽生产中被广泛用作药物添加剂,起到防治肠道感染和促进成长的作用。由于四环素类药物可在肝组织中聚集,容易造成对肝脏的损害,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所有动物食品四环素的允许残留量为100ug/kg(肌肉)。根据风险评估数据,土霉素的ADI(acceptable daily intake,每日允许摄入量)值为0.03mg/kgbw,以60kg体重计算,成年人每日允许摄入量为1.8mg,因此成年人每天食用1.38kg以上该不合格样品才会超出每日允许摄入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兽药残留的食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应予立案追诉。
为此,7月19日,稽查大队依法将本案移送市公安机关,7月22日,公安机关正式接收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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