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门垃圾不落地 路边垃圾量下降94%
相较于以往东门“脏乱差”的形象,如今的东门显得非常干净利落。“垃圾不落地,东门更美丽”的公益广告随处可见。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3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半年,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文明水平的提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昨日率部分市人大代表,前往东门步行街,检查该条例的实施情况。记者获悉,该条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情况有喜有忧:喜的是,东门等地区的市容环境明显有所改善;忧的是,仍有一些部门实施法规的积极性有所不足。
昨日上午10时,东门步行街已经热闹了起来。记者看到,相较于以往东门“脏乱差”的形象,如今的东门显得非常干净利落。“垃圾不落地,东门更美丽”的公益广告随处可见。
在市容环境提升方面,罗湖区借力在《条例》执法手段上的创新,有效遏制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目前,已处理游客乱扔垃圾438宗,其中处罚87宗,劝解381宗;还利用LED电子屏、宣传栏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外扫垃圾的37家商户予以曝光通报。通过严格执法,目前东门路边垃圾已从6吨减到0.35吨,下降了94%,街区12吨垃圾已有11.65吨进入到垃圾桶内,实现了减少路面垃圾落地量的初衷。
东门街道的《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已经算是全市比较好的了,但是也仍存在着一些不足。竖立在老街两边的标语上写着“乱扔垃圾,罚款50-200元”,这明显与条例中的规定有所出入。《条例》规定,“乱扔垃圾”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最高罚款额罚款,也就是在50-200元这个罚款区间内取200元。可见,有关部门在理解《条例》内容方面还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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