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外籍人才可申请永久居留
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均可申请在深居留权。
前海外籍人才可获签两至五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昨日公布的《前海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办理永久居留条件的,可以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昨日公布这一消息。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均可申请在深居留权。其享受的居留便利包括可以获签两至五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居留证件,符合办理永久居留条件的,可以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外籍人士申请办理长期居留手续的,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向市前海管理局申请。首次在深圳申领居留证件的,需申请人本人办理(未满18周岁的外籍未成年人由其父母代为申请);再次办理且符合代办条件的,经提交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供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可以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代办。对于代办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必要时可要求面见申请人,并进行必要的询问。
提请办理永久居留手续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外籍人士,也是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向市前海管理局申请。申领永久居留证件的,由申请人本人办理(未满18周岁的外籍未成年人由其父母代为申请);确需代办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和所在单位证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公安部。此《办法》暂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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