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再推新措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统一地址库应用于登记系统
深圳再推新措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跨境文书流转实现信息化 统一地址库应用于登记系统
为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准入手续、释放改革红利,自10月1日起,广东省深圳市推行多项新措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商事登记质量。
记者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7年10月1日起,深圳在原有“多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登记,使该市“多证合一”的范围拓展到11证。
针对港资企业登记手续繁杂、证明繁多等问题,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港资企业设立变更的相关核心证明材料由传统的纸质文书转递改为信息数据传递,逐步推行深港跨境工商文书流转信息化。
为了营造合理公平的市场环境,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将根据《商事主体信用监管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在登记和监管工作中发现存在不诚信行为的申请人进行登记限制,对存在异常情形的申请,设置风险预警状态,实行从严审查。
此外,深圳自10月1日起将在宝安区、龙华区试点将统一地址库应用于商事登记系统。申请人在申报商事主体住所信息时,由原来的自行录入文字方式调整为通过录入住所对应的房屋编码,自动生成标准的地址表述信息,提高地址信息申报的规范性,防范虚假地址。同时,将统一地址库与商事主体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依托网格办社区网格员的日常巡查、委托送达联系信函等方式,及时发现查无实处或无法联系的商事主体,并由商事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作为后续监管的重点对象,提高协同监管能力。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推出的新举措,既有“宽进”的政策,也有“严管”的措施。下一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将以减证增效为目标,强化相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以服务更优为核心,以放管并重为原则,积极探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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