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宏康医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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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宏康医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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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康医药集团(深圳(www.szxxg.com))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栗杰与你单位工资等争议一案,本案案号分别为:深龙劳人仲(横岗)案[2015]2300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你单位支付申请人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0月15日期间工资差额28601元。因你单位工商注册地不再经营,无法直接联系你单位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件的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www.szxxg.com)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送达地址:深圳(www.szxxg.com)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富康路103号横岗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联系电话:89386680,联系人:劳动仲裁立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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