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广东省“互联网+”试点项目(第二批)的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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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广东省“互联网+”试点项目(第二批)的申报通知
信息首发:关于2017年广东省“互联网+”试点项目(第二批)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
7月4日-7月28日
资助方式:政策支持
推荐内容和条件:
(一)试点以项目为主导、企(事)业为申报主体,凡在广东省内注册、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和后续发展潜力较大的“互联网+”项目。
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试点项目由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推荐,广州和深圳推荐数量不超过15个,其余地市、顺德区和省有关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申报试点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已列入2016年全省“互联网+”试点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项目推荐部门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地市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时需附项目推荐表;国企和省级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
(四)纸质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贴标签,一份)于2017年7月28日前送广东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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