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和俄亥俄州考虑通过法案来明确区块链的法律地位
纽约州加入了越来越多州的行列,试图明确区块链和EDCCs(又称智能合约)的法律地位,并推出了一项名为“修改设计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技术的州级法案”。上周,一项类似的法案——参议院300法案——刚刚被提交到俄亥俄州立法机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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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纽约州加入了越来越多州的行列,试图明确区块链和EDCCs(又称智能合约)的法律地位,并推出了一项名为“修改设计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技术的州级法案”。上周,一项类似的法案——参议院300法案——刚刚被提交到俄亥俄州立法机构委员会。
一旦通过,这些法案均将颠覆其各自州的统一电子交易法案(UETA)的版本。UETA的创建是为了确保电子交易具有与在纸面交易等效的结果。自1999年颁布以来,它已被包括纽约和俄亥俄在内的47个州所采用。
拟议中的法案试图对这一施行近20年的法律进行更新,首要任务是确立“区块链”一词的法律定义。这两项法案中使用的定义与在亚利桑那州和田纳西州早期通过的法案中所使用的定义相同:
“区块链技术”指的是分布式的记账方式,它使用一个分布式的、分散管理的、共享的和可被复制的分类帐目,它既可能是公共的也可能是私有的,既可能是受许可也可能是不受许可的,既可能由符号加密也可能不被加密。分类账目上的数据是使用加密符号来保护的,是不可变的和可审计的,并且所提供的是一个未经审查的事实。”
这些法案还试图明确“智能合约”的法律地位。虽然两州目前的法律都没有禁止使用EDCCs,但新增加的条款将明确合同还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可执行的,因为它“包含了一个智能的合约条款”。
同样,纽约州和俄亥俄州的法案对智能合约也有相同的定义:
“智能合约”指的是一个事实驱动的程序,它运行在一个分布式的、分散管理的、共享的和可被复制的分类帐上,并且可以受合约控制并管理在该分类帐目上进行资产转移。”
提交俄亥俄州参议院300法案的该州参议员Matt Dolan告诉ETHNews,其法案中的措辞是基于亚利桑那州的法律,但并不确定最终的法案定稿将会如何。“我们可能会缩减一些词汇,”他说。他还强调目前提交的法案主要是试图“开始对话”,并确保俄亥俄州有能力应对区块链技术的未来。
内华达州也修改了该州版本的UETA以适应区块链。它的法案使用的语言与亚利桑那州、纽约州、俄亥俄州和田纳西州的法案不同,但与内布拉斯加州提案失败的法案完全相同:
"交易或其他数据的电子记录,即:
1。统一要求;
2。由一台或多台计算设备重复维护或处理,以保证记录的交易或其他数据的一致性或不可否认性;
3。使用密码学验证。”
其他各州也在采取各种方法来明确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的法律地位。佛蒙特州在其证据规则中加入了区块链的定义,而特拉华州则为其公司代码添加了一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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