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动集团创投宝VCB模式涉嫌传销以虚拟币圈钱
近日有多位网友反映两会期间,触动集团联合富亿达科技发行VCB创投宝项目、目前已有上千人卷入其中,公司承诺VCB只涨不跌。
一、创投宝VCB储存静态收益
1、消费2000元
回报总额:1.6万积分。
每日万分之十,每日释放16个积分。
2、消费5000元
赠送总额:4万积分。
每日万分之十二,每日释放48个积分。
3、消费10000元
赠送总额:8万积分
每日万分之十五,每日释放120个积分。
4、消费20000元
赠送总额16万积分
每日万分之十八,每日释放288个积分。
5、消费50000元
赠送总额40万积分
每日万分之二十,每日释放800个积分。
二、创投宝推广动态收益
1.推广2个会员可拿一级收益
2.推广5个会员可拿二级收益
3.分红收益指每日粉丝释放积分收益百分比。
动态收益如下:
一星:投2000
推广一代分红收益6%
推广二代分红收益2%
二星:投5000
推广一代分红收益7%
推广二代分红收益3%
三星:投1万
推广一代分红收益9%
推广二代分红收益4%
四星:投2万
推广一代分红收益10%
推广二代分红收益5%
五星:投5万
推广一代分红收益12%
推广二代分红收益8%
3.每个会员可以再次购买VCB提升自身级别。
三、团队绩效奖
1,合伙人(消费50000元),直推10人以上第一代总业绩20万元
2、第一代 第二代总业绩达标100万元
3、团队每日可拿总十五代每个粉丝每日积分收益5%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请各位投资人擦亮眼睛,该公司前身为融天下集团,后更名触动集团。该交易所之前名为指数网,后改为99..coin,触动集团董事长,2017年9月4日前至今在违背国家政策下先后发行锎钛币,基金链,游戏坊,影视坊,钱多啦,企融链,创客魔方。3月16日又将发行分享链,知情人士反眏该公司发行代币皆为空气币,目前多数币种交易量已归0,相关部门表示已进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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